女童家屬的說法是:13日晚間,他們與60歲的李男在埔里鎮八德路一家KTV飲酒唱歌,酒酣耳熱之際,李男趁家長不注意,將女童誘拐到附近黑漆漆的停車場猥褻,女童受驚向父母投訴,這家人怒不可遏,立刻將李男拖到附近一個已經打烊的黃昏夜市裡,動用私刑,把他打得遍體鱗傷,而李男雖被送醫急救,但延至16日,還是宣告不治。
不過,李男家屬的說法卻不一樣!死者遺族指出,當時是女童自己跟著李男走進廁所,引發孩子家長質疑他猥褻小女孩,當下就要索賠,接著找來一群人,把死者拖到夜市痛毆一頓。遺族不滿的說:「他們先把人抓去打,人死了又一直放話。」強調李男已經當阿公,孫女都好幾個,不可能做出猥褻小女孩的事。
南投縣社會及勞動處副處長張木斌表示,女童遭猥褻案發生後,該處已派遣社工陪同家屬、小女孩接受偵訊,並全程輔導女童,是否遭到猥褻。目前因偵查中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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