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28日巡察行政院,監察委員王美玉代表內政及族群委員會發言,指出監察院調查石木欽案件時,除發現他涉有違法外,行政院所屬檢、調、警高階人員涉嫌在翁茂鍾與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的5件訴訟官司中與其來往密切給予協助,尤其翁茂鍾涉嫌3大炒股案件的爭議期間,這些人購買翁所經營或控制的股票,當民眾看到翁茂鍾與這些審、檢、調、警的高官關係如此綿密,遇到案件時可以請託這麼多司法人員幫忙處理,市井小民的司法正義要何處尋找?
王美玉委員呼籲蘇貞昌院長能夠督促法務部就臺北地檢署翁茂鍾他字案的扣押物徹底調查,勿枉勿縱,對社會揭露真相;尤其在巴黎銀行與翁茂鍾的官司中,除導致諸慶恩壯年辭世造成家族傷痛外,本案的司法不公因涉及國際金融集團可能影響臺灣國際聲譽,降低清廉形象指數,行政院有無亡羊補牢的必要?對巴黎銀行及諸慶恩不公平的官司,有無救濟管道?法制面應如何改進?行政院實應藉由此案,整頓檢警調司法人員風紀還給人民一個不分貧富貴賤,保障基本權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指出,社會矚目的石木欽案是內行人的玩法行為,但法網恢恢,如果不是翁茂鍾有一本筆記本,這些違法行為就不會曝光,他要求法務部與內政部就涉入本案的檢警調人員清查,並要求法務部提供翁的筆記本,他要親自看看還有哪些人涉及本案,行政院一定徹查,向人民交代。
本刊調查,富商翁茂鍾擁有的怡華公司,1997年因投資外幣選擇權交易慘賠,積欠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946萬美元,當時怡華公司有一張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的本票做抵押,法國巴黎銀行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執行進行追債獲准,但與司法界人脈極好的翁茂鍾,密集與法官、檢察官及警界往來吃吃喝喝打球後一路過關,不僅免還3億,當時巴黎銀行負責向他追債的經理諸慶恩,卻反被翁告到家破人亡,諸在審理時因故過世,翁茂鍾等人仍不放棄對諸家的追殺,對當時9歲與8歲的女兒竟還提告求償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