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09:41 臺北時間

搭錯捷運迷路3小時錯過面試 男怒提國賠開庭又迷路1小時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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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一名林姓男子搭乘機場捷運卻選錯車種,因而遲到錯過面試怒提國賠。(資料照)
一名林姓男子搭乘機場捷運卻選錯車種,因而遲到錯過面試怒提國賠。(資料照)
到人生地不熟的縣市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能很容易不慎搭錯車而迷失方向,一名林姓男子為了要到新北市一家飯店面試,先打1999市民熱線詢問交通路線,但卻在搭乘機場捷運時選錯了車種,因而遲到3小時,錯失了月薪3萬元的工作面試機會,讓他氣得狀告法院,要求國賠,只不過他在一審開庭時又迷路了1個小時,錯過辯論導致判決敗訴。
2018年9月,林男獲得了新北市新莊區一家飯店的面試機會,他事前撥打了1999,詢問建議的交通路線,可是仍因搭錯車種,在車站內迷路,耽誤3小時才抵達目的地,讓他氣得提告國賠,指控1999並沒有說明桃園機捷有分成直達車與區間車,害他搭錯車而遲到,失去月薪3萬元的飯店工作,求償國賠3萬元。
然而一審在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開庭時,林男卻又因為迷路,遲到1小時才抵達法院,錯過辯論機會。板橋簡易庭法官認為,1999話務人員已提供正確的搭乘路線,林男自主決定搭乘的時間、路線、班次,並非話務人員能預見,認為話務人員提供資訊與林男遲到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與《國家賠償法》構成要件不合,判決林男敗訴。
林男不服判決,表示因他不是新北市民,不知如何到法庭,問路時還有路人報錯方向,才因此導致他遲到1小時,抵達板橋簡易庭時已經開完庭,他還沒陳述自己意見就被判敗訴,因此上訴至二審。
然而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林男沒有表明原判決有哪裡具體違背法令,認定原審判決沒有違法之處,不符合上訴規定,駁回林男上訴確定。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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