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有鹿谷鄉農會員工向民進黨南投縣黨部陳情,指2017年收到農會發放的加班費是人民幣,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執行委員曾琮愷表示,每人每次收到折合約新台幣7,000元的人民幣,共發出人民幣逾60萬元,疑似是日前鹿谷鄉農會辦理高層到中國自強活動時,請參與者每人協助攜帶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萬元)返台,但員工擔心遭秋後算帳,因此敢怒不敢言,希望南投縣政府、司法單位能查明這筆款項是否合法、有無依正常管道攜帶入境、是否與農會選舉有關。
鹿谷鄉農會總幹事林義能解釋,農會在中國開戶以便中方客戶買茶匯款,但因款項約人民幣80萬元難以匯回台灣,因此透過團員以合法額度攜帶入境,再以現鈔發給員工當加班費,類似於「向員工換新台幣」的概念,強調沒有違法。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長陳瑞慶表示,目前沒有員工檢舉或表達不滿,只要農會與員工合議,用人民幣發加班費並無違法;勞動部指出,人民幣不是我國法定通用貨幣,因此若在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不是以新台幣支付工資,將可依法開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就算員工沒有表達不滿仍屬違法。
農委會輔導處處長陳俊言表示,已請南投縣政府了解實際狀況,目前農會法對農會收入處理並無相關規範,初步看來沒有違反農會法法規,但已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會請農會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