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19年11月7日晚間,女學員至教室上課,獨自一人前往教室後陽台拿瑜墊,包男突然自後方熊抱她,女學員嚇到轉身,包又順勢摟抱。女學員事後睡不安穩,憤而出面揭露瑜伽狼師惡行。
包男否認犯行,辯稱平常習慣幫學生拿瑜伽,當天女學員的瑜伽墊被壓在最下面,且陽台很窄,他只是站在女學員後方,輕拍她的肩膀說借過,想幫對方拿瑜伽墊,不清楚女學員為何要大喊,直指是女學員自己撲向他胸口,並未摟抱對方。
基隆地院審理時指出,案發後,女學員曾傳訊息給包:「你不要跟我說,你是在開玩笑的?」包回覆「讓您不愉快,我非常難過」,並表示願意離開瑜伽教室,要女學員放心。也有其他學員證實,被害女子案發後睡不安、情緒也不穩定,還曾看過被害女子吃藥的照片,
法官認為,根據女學員指證及對話紀錄,加上其他學員證詞,足認包男犯行,依意圖性騷擾,判包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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