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6:08 臺北時間

不爽應召女「按時計費」 火爆尋芳客強逼喝「黏稠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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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陸姓應召女只因不願增加交易時間,就慘遭恩客痛毆。(示意圖,Pixabay)
陸姓應召女只因不願增加交易時間,就慘遭恩客痛毆。(示意圖,Pixabay)
陸姓應召女在2年前與一名王姓男子,約定以15分鐘1,800元的價格進行性交易,沒想到等時間結束,王姓男子仍不願停止,雙方隨即爆發衝突。王男在衝突中不僅搶走陸女手機,更拿出一罐不明液體,逼迫陸女喝下。台北地院最後依強制罪,判王男5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據《中國時報》報導,在2018年9月,陸女與王男在談妥價格和時間後,雙方便在陸女的租屋處進行交易,但等時間一到,王男沒有射精,陸女卻起身表示已經結束,且不願延長時間,讓王男頓時大為光火,兩人隨即發生衝突。
陸女在衝突過程中拿出水果刀試圖威脅王男離開,卻反被王男奪刀,隨後王男更拿出一罐橘色的不明黏稠液體,試圖逼迫陸女喝下,過程中王男發現陸女試圖以手機報警,於是賞了陸女耳光,搶走對方的手機。所幸兩人爭執的聲音引起鄰居和房東的注意,最終房東以備用鑰匙開門,與其他鄰居合力制伏王男並報警。
王男在衝突中拿出黏稠的橘色不明液體,試圖逼應召女喝下。(示意圖,Pixabay) 
檢警調查後,依傷害、加重強盜罪等罪起訴王男,檢方在偵辦的過程中還發現,原來王男不只對陸女施暴,更將原本15分鐘2,000元的交易價格,殺價到15分鐘1,800元。最終法官考量王男與陸女達成和解,並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經鑑定有中度智能障礙,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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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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