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一開始雙性員工提起性平申訴時,台北市勞動局的性別工作平等會調查後認定柯達飯店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因此依法開罰柯達40萬元處分。然而柯達方不僅否認歧視,還反過來指控該員工無故曠職,甚至提起訴願。而後員工不甘受辱,便委託伴侶盟提起民事訴訟。
而伴侶盟昨(1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去年11月27日一審判決柯達與2主管需連帶賠償受害員工20萬的精神損害賠償,並且因性別歧視之解僱違法、勞動契約依然存在,因此還需另給付給該員工去年6月「被解僱後」的薪資與「退休金提撥」,本案宣判後3名被告均未上訴,全案定讞。
對於此一結果,伴侶盟的律師許秀雯也稱表示:「此案的勝訴意義重大,應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起雙性人職場歧視民事求償勝訴案件。」許秀雯還稱,作為一個雙性人,即便身分證上是男性,但是性別認同是女性所以在資料卡上填寫女性,並無任何不實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