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報》報導,為避免公務資料遭不當盜取,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去年12月中行政院即發函要求個政府機關淘汰中國製的硬體及軟體設備,並且擴大盤點中國製的通訊產品,只要是中國廠牌,無論產地為我國、中國還是第三地區,一律需要內入填表報關的範圍。
不過,由於公文中僅針對公務通訊產品,未明定公務員的個人通訊設備是否也要從嚴列管,唯要求不得使用個人通訊設備處理公事;因此,有教育界人士就質疑,現在全球廠牌的代工廠幾乎都在中國,即使聲稱有監控產品,但「被偷放什麼有誰會知道」?
另外也有一名國中教師爆料稱有學校公私不分,在校務會議上普查教職員的個人手機廠牌,雖未要求立刻撤換,但填表登記的行為也讓教師感到相當不舒服。對此,教育部今(22日)僅側面回應,依規定公務通訊設備不得使用中國廠牌、已使用的則應限期汰換,至於私人物品如手機因不能處理公事,尤其中國廠牌更禁止與公務環境介接,因此才會請各部屬機關上報清冊,未明言學校調查教師個人手機品牌的行為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