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指控,去年5月20日發現丈夫與學生家長曖昧對話,內容提及性行為過程等的鹹濕話語,包含「今天有舔小菊呢」「我喜歡被妳躺在我胸部上還有懷裡」「時間過得好快嘛!都被妹妹用完時間了嘛」等,且雙方於同年4月23日至5月20日期間,手機通話次數頻繁,並非普通朋友間的正常社交,氣得正宮對2人提告。
對此,2人辯稱,正宮未經過教練同意取得對話截圖,為違法取得證據,並不具有證據能力,並表示雙方密切聯絡,僅是討論桌球訓練問題,且男子有晚上飲酒習慣,酒後與家長聯絡、傳送挑逗文字,僅基於好玩心態,2人並沒有做出逾越分際的行為,雙方請求法官駁回正宮之訴。
不過,對話紀錄對於男子的挑逗,家長皆親密回應「太敏感了」「手手好會摸」「小菊說好害羞呢」等,法官認為雙方辯稱僅是教練與家長關係,但於凌晨互傳與桌球訓練毫無關係訊息,且對話極為鹹濕,明顯非一時起鬨的戲謔言語,因此認定2人姦情,判2人須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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