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3 11:42 臺北時間

兩度偷拍被判刑 攝狼惡性不改遭正妹活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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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曾在網咖、捷運偷拍女子的30歲童姓男子,去年又在高雄百貨公司女廁偷拍,這次他被判刑5個月。(示意圖,Pixabay)
曾在網咖、捷運偷拍女子的30歲童姓男子,去年又在高雄百貨公司女廁偷拍,這次他被判刑5個月。(示意圖,Pixabay)
曾在網咖、捷運偷拍女子的30歲童姓男子, 兩度遭判刑仍惡性不改,去年又在高雄百貨公司女廁偷拍,結果被正妹發現飆髒話罵跑,這次他被判刑5月,一樣可易科罰金。
2016年5月,童姓男子在高雄某網咖玩遊戲時,見到一名身材姣好的女客準備上廁所,她尾隨到廁所後,拿手機從隔壁間廁所隔板下方縫隙偷拍女客如廁畫面,女客查覺異狀報警,童男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童男不想被關,繳了9萬元罰金,但2017年6月,他在台北市搭捷運從忠孝新生站上車後,發現車廂內有一名身材姣好的小模,穿著短裙露出修長美腿,他靠近小模假裝拉住拉環,同時拿出手機,以後鏡頭拍攝小模的裙底風光。同包廂內一名游姓正義哥,當時眼尖發現童男的變態行徑,游男不動聲色,拿出手機錄下他犯行,待蒐證完備後,上前告訴小模「你被偷拍了」,同時攔下童男,報警逮人;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童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童事後繳了12萬元罰金,但他還是惡性不改,去年6月30日在高雄大統百貨地下1樓女廁內,拿鏡子由廁所隔間下方空隙伸入隔壁女廁內偷窺,林姓正妹見狀立即大喊「有色狼!」林趕緊逃離女廁,但林女不放過他,邊追邊飆髒話,童男則被獲報趕到的員警逮捕。
高雄地院審理時,童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誤上女廁,沒有要偷看,但法官根據女廁外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童男偷窺前,曾在女廁外來往走動10幾分鐘,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加上他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屬累犯,得加重其刑,依妨害秘密罪判他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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