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呂世明發出的新聞稿中聲明,他於109年6月間某日,發現原於106年底向欣隆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歐國樑,購入的「水飛硃砂」已近用鑿,因此向欣隆公司再購入1台斤水飛硃砂。未料,歐國樑將低價鉛丹交給李姓工作人員,使得李員將鉛丹一瓶交給呂世明後,讓呂世明提供病患服用,致生鉛中毒損害。
呂世明指控,歐國樑詐騙盛唐中醫,以鉛丹冒充「水飛硃砂」,因此將對歐國樑提起刑事自訴詐欺及附帶民事求償。因欣隆公司與歐國樑的侵權行為,導致盛唐中醫病患健康遭到損害,依民法第28條等將向欣隆公司、歐國樑請求連帶賠償5億7千萬元。
事件爆發後,呂世明因以鉛丹入藥,讓盛唐中醫在Google評價因此大幅下滑,此事讓呂世明在社會評價亦受到損害,因此向欣隆公司、歐國樑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1元,並登報道歉以回復呂世明名譽。
前台中市議長張宏年一家4人,去年8月因身體不適就醫,抽血檢驗後發現嚴重鉛中毒,家屬將由盛唐中醫開立的中藥粉提供給台中市衛生局檢驗,發現藥包中的鉛、汞重金屬含量都嚴重超標。
新聞爆發後,彰化縣一名白姓一家4口驚覺自己長期到九褔中醫診所拿的藥物,長期服用後也出現類似中毒症狀,到醫院抽血檢驗後,發現自己身體內的重金屬也超標,因此向台中市衛生局舉發。
台中地檢署審理後,將呂世明、九褔中醫診所醫師洪彰宏、供應中藥的欣隆藥業公司負責人歐國樑等3人,與欣隆藥業公司,依涉嫌違反藥事法罪證明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