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侵的男子出庭供稱,他當時怕女子喝醉,買了酒精濃度較低的啤酒共飲,沒想到女子喝完卻主動邀他發生性行為,他認為女子已喝醉而婉拒,但她竟自行脫光衣物,他因此直接離開旅館。隔天居然收到女子質問他性侵的簡訊,讓他一頭霧水。
檢警同時檢驗女子下體的精液,發現DNA與這名男子不符,詢問女子是否曾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女子還氣回:「和誰發生關係是我的自由,與本案無關。」
檢警於是調閱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男子進房飲酒前,還有另名不知身份的男性曾進入女子房間,一待就是幾個小時;但女子始終不願透露這名男子的身分,檢方認為無法證明熟女指控性侵罪證不足,因此將這名男友人不起訴。
男友人心有不甘,反控熟女誣告,但她屢傳不到,最後被通緝到案。熟女辯稱並未一口咬定這名男友人性侵她,只是「懷疑」才會提告。檢方認為,熟女因為喝醉,難認故意誣陷,熟女因而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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