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會後受訪時表示,今中評會11位委員全體到齊,但3位立委當事人以及立院黨團都沒有到場列席,今天沒有做出結論的主因是委員意見有點分歧,因此過年後會再開會討論。
康裕成表示,有委員表達應處罰,也有委員表達希望讓黨團進一步說明,她覺得都是很好的意見,最後就尊重整個多數意見,過年後再討論。至於爭議焦點,她認為,只是因為不同處理程序有不同管道,因此需要釐清。
隸屬新系的中評委林宜瑾會後受訪表示,因陳明文認為移送的函文語焉不詳,因此會中有不同意見討論,最後達成共識,就是請黨團重新發文,講詳細一點,是否要把這3位立委送中評會處理,所以就等待黨團重新發文。林還透露:「主席(康裕成)曾經說要投票啊!但是陳明文反對。」
據與會者轉述,今天會議的爭執重點是移送立委適用的法源,是否是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42條的「民意代表於議會中之違紀行為,議會黨團得直接送評議委員會裁決。」陳明文會中率先發難,認為立院黨團移送僅是送中央黨部作提名參考,並非移送中評會,因此本案程序上有疑義。
而新系中評委林宜瑾、陳世凱則不同意陳明文主張,認為過去台南市議會議長跑票案,就曾移送中評會處置,他們還舉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因為沒有跑票,現在被列為藍營「割萊委」的對象,因此主張跑票者應該要受到處罰,否則對其他立委並不公平。
與會者說,林宜瑾還當場具體說出,建議應對3跑票立委處停權1年處分,並要求3人切結不得再跑票,再跑票就要加重處分停權3年。
由於扣除主席康裕成後,泛新系與非新系在中評會委員人數勢均力敵,康裕成眼見雙方爭執不下,一度宣布休息2分鐘,冷卻討論氣氛。當會議再次開始時,康裕成就提議,是否針對本案移送程序適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42條進行表決,但陳明文反彈說:「這樣表決下去就難看了!」於是在現場中評委最後溝通過後,同意請黨團再針對移送對象進一步說明,因此會議到此結束。
陳明文會後受訪時僅表示,今天針對中執會、立院黨團有沒有決議移送中評會的程序進行討論,必須符合「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規定中評會才能受理,第42條部分,「民進黨團移送中央黨部做提名參考,是不是就是移送中評會,這語意不清,會正式回函給立院黨團,希望能再講清楚,說明白,我們再議。」
另一位中評委張志豪受訪時說,今天雖僅針對程序議題討論,但他個人認為3位立委經營選區都非常辛苦,特別是和他同選區,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江永昌,應給他們改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