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香港示威群眾對林鄭政府提出真普選等「五大訴求」,港府遲不回應,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在維園舉辦「818流水式集會」,警方在集會前對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只准許民陣舉辦維園集會。當天下午,約170萬民眾冒雨上街,港府遂指控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以及區諾軒帶領群眾離開維園上街,公然違反《公安條例》。
該案於今(16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9人均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原應代表黎智英出庭的資深大狀(大律師)余若薇,因曾與確診的港台髮型師接觸而須隔離,改由同為資深大狀的蔡維邦代表。
綜合港媒報導,目前僅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庭上承認2項控罪,現任區議員梁耀忠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被告皆否認罪刑,區與梁的案件押後至3月22日,以進行求情及判刑。其中,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昨(15日)表示,有充份準備要入獄,但無怨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