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凌芸逝世後,被發現上月曾與姊姊起爭執,父親介入甩了她兩巴掌後,找母親求救且前往派出所報案,並聲請保護令,隨即搬去與母親同住,消息一曝光,莊凌芸姑姑出面否認,直指莊父疼愛女兒,僅平時管教嚴格,並稱是莊母從小不要莊凌芸。
對於莊凌芸姑姑向媒體指控「母親不要莊凌芸」,據《ETtoday》報導,莊凌芸的阿姨氣憤回應,直指莊凌芸母親得知此指控後情緒崩潰,並澄清莊母19歲結婚後,就開始遭莊父家暴與外遇,隱忍到2013年、待莊凌芸國小畢業後才離婚,但對孩子的關愛從未減少。
報導指出,阿姨還原當年離婚協議內容,表示內容皆由莊父擬定,而莊母僅能照簽,內容中單雙週、每個節日帶孩子給她見面,莊父都未履約,而莊母為不讓孩子選邊站,都未去爭吵,但只要小孩需要,她一定在,並強調「沒有從小媽媽不要她這回事」;另外,阿姨更指控,莊父族一直塑造莊母不佳形象,直到上月家暴事件,莊母與莊凌芸約吃飯,促膝長談,表達這次與母親一起住,才解答內心疑問,與母親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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