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今表決通過的草案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其中將特首選舉委員會議席自1,200人增加至1,500人,且除了有提名、選舉香港特首的權力外,還新增立法會部分議員、提名立法會議員參選人權力。
特首參選人須在選舉委員會獲得超過188名委員提名,至少在每個界別都要獲得15票,並新增由政協和愛國領袖組成的界別,立法會議員席位將由70席增至90席,同時新增選舉委員會選舉,法案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
林鄭月娥今發聲明感謝人大相關決定,認為北京中央主動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目的是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從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有利於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