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12:17 臺北時間

目睹媽媽床戰第三人 女兒雇凶殺小王!身分起底竟是「親爸爸」

mm-logo
時事
女子幼時目睹媽媽與男子纏綿,18歲時雇凶殺人。(示意圖,pexels)
女子幼時目睹媽媽與男子纏綿,18歲時雇凶殺人。(示意圖,pexels)
中國大陸瀋陽市2005年間發生一起血案,一名中年男子被劫持殺害後棄屍。凶手在事發3天後落網,他的證詞卻讓警方大為震驚,凶手表示自己是受人之雇,而雇主正是死者未滿18歲的親女兒。
綜合陸媒報導,1986年間,賣場銷售員楊麗敏和司機許慶祥結婚,1年後生下女兒許佳。由於許慶祥工作忙碌,經常在外奔波,家裡時常只有母女2人。不過某天晚上許佳睡著後,被母親房內發出的怪聲驚醒,「是媽媽的床在響」,許佳頂著微弱的燈光偷看,發現一個男人正與母親纏綿,但那個人不是爸爸,而是父母的好友「馬叔」。
許佳被眼前這一幕衝擊,嚇得大喊「媽媽,妳跟馬叔在做什麼?」楊麗敏情急之下關了燈,安撫女兒道:「孩子盡說夢話,快去睡覺!」事後,雖然楊麗敏與馬叔都試圖關心許佳,但許佳一想到兩人纏綿的畫面,就覺得厭惡,隨著時間推移,馬叔也漸漸淡出她的生活。
2001年某天深夜,許慶祥的車子發生故障,提早回到家中,卻發現只有熟睡的女兒,妻子則不知去向。直到凌晨4點,楊麗敏才返家,許慶祥憤怒質問妻子「究竟去哪了?女兒這麼小,竟然把她一個人留在家裡」。這時的許慶祥,心中已對妻子出軌有譜,卻選擇隱忍,自認不常陪伴在側也有責任。
然而,楊麗敏卻搶先提出離婚,許慶祥堅決不同意,但楊麗敏一意孤行。2002年,法官開庭審理這起離婚訴訟,許慶祥極力爭取撫養權,但法官認為他時常在外跑車,沒時間照顧孩子,因此將孩子判給楊麗敏,這樣的結果讓許慶祥萬念俱灰,庭後抱著女兒痛哭。
離婚訴訟結束當晚,楊麗敏帶著許佳來到一間陌生房子,楊麗敏說:「這是妳馬叔的房子,從今天起,我們就是一家人了。」這讓許佳厭惡感倍增,儘管3人同住,但許佳一有空就會去找爸爸,隨著次數越來越頻繁,楊麗敏開始感到不安。許佳17歲生日當天,楊麗敏、馬叔訂了高檔飯店慶祝,在這頓飯局中,楊麗敏向許佳說:「佳佳,妳有沒有發現,妳長得挺像馬叔的。」
楊麗敏的一席話,讓許佳不知如何反應,楊麗敏接著說:「妳是我和他的女兒,馬叔是妳的生父啊!」原來楊麗敏與許慶祥結婚不久後,就對獨守空閨感到寂寞,某天,身為許慶祥大學同窗的馬叔登門拜訪,說是「關心一下老同學的妻子」,未料兩人擦出愛火。1987年1月,楊麗敏懷孕了,她到醫院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孩子的父親是馬叔。
楊麗敏哭著對女兒說:「為了妳,妳的生父當了18年的偷情男人,妳明白他的苦嗎?」但許佳不但沒有同情,甚至覺得可笑、可悲。不久後,楊麗敏也將實情告訴許慶祥,這讓他大受打擊,決定遠離許佳,最後甚至精神恍惚,需服藥維持身體狀況,種種因素埋下許佳仇恨的種子。
2005年,當地魚販郭長林對許佳展開熱烈追求,並表示願為她赴湯蹈火。2月18日,郭長林在馬叔下班路上,挾持馬叔並連刺數刀,導致他當場慘死。郭長林被捕後供出所有罪行,包括受到許佳指使。楊麗敏得知女兒雇凶殺害生父,痛不欲生,自己多年前出軌,如今自食惡果。
2005年3月,郭長林與許佳分別被捕,郭因《故意殺人罪》遭判死刑;許佳指使殺人,本應嚴懲,但法官鑑於本案因家庭矛盾激化而引發,加上她未滿18歲,故從輕判處無期徒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