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偵查隊長的張樹義回憶,王裕隆一見到他便開口說:「所長,對不起!我錯了!」原來王在保五總隊任職時,曾到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支援,當時張就是所長,二人是部屬與長官的關係,沒想到再次相逢,身分卻變成嫌犯與警察,令人不勝唏噓。
張樹義告訴王:「事情已經發生了,只有勇於面對,才能救自己!」王聽完後坦承犯案,供稱因查緝毒品,在案發前5年結識吸毒的潘女,並發展出婚外情。期間潘因案服刑,他還去探望,對方需要錢就找他,但出獄後卻另結新歡,選擇與江女同居。
雖然承認殺人,但王辯稱,潘女是他的線民,平時會給她線民費,自從他升官後,潘自認功勞不小,一直向他開口要錢,最近還匯給潘十多萬元,案發當時是因為錢的事情起口角,才會失手打死人。
針對這起雙屍命案,法院審理認為,王裕隆利用刑事專長,試圖狡辯,且從雙方的簡訊內容來看,王並未積極向潘催討債務,反而一直苦苦追求,案發當天更在被害者住處外埋伏數小時,根本就是預謀殺人。
2011年,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將王裕隆判處死刑,合議庭法官以「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形容其犯行,最高法院於同年底駁回王的上訴,死刑定讞,王則在2015年槍決伏法,為此案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