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去年8月通過《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黨選任人員若違反《國家安全法》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且經判決確定,內政部可廢止該政黨備案。而草案通過超過6個月,目前仍未送至行政院並交至立法院審議。
林昶佐於質詢時提出,日前有要求內政部提出解散統促黨報告,內容指出統促黨2018年、2020年都有推出候選人,有明顯違法之虞。林昶佐認為,內政部應將證據申請法庭審理,包括違法《政黨法》事證。內政部長徐國勇則回應,將檢討《政黨法》不合理處,修法草案也會盡快提出。
陸委會則表示,為防止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政府已完成國安五法及《反滲透法》之立法工作,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及民主核心領域之防衛。並指出,政黨若有呼應中方統戰的相關作為,恐已與政黨法之立法目的相牴觸,主管機關倘認有修法予以補強必要,陸委會將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