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指出,去年5月時,沈姓富商的鄭姓友人找來陳、邱嫌等人組成的竊盜集團,租下2台休旅車,再掛上失竊車牌到沈家埋伏。多日後見到富商及家人外出,破壞大門進入住家,僅花了1小時就搬走價值上億元的沉香、茶品,直到沈姓富商回家後才發現遭竊。
警方調查,鄭嫌等人將贓物分別藏在台北及花蓮等地,見時機成熟將鄭、陳等人逮捕,取出部份贓物;不過尚有沉香木、沉香精油、檀香佛珠、牛樟靈芝精油等100件收藏品未找到。3人去年8月承諾給付2千萬元,與沈姓富商和解,但最終並未依約賠償,新竹地院因此判處鄭男必須賠償沈2千萬元。
更誇張的是,沈姓富商遭友人盜取珍貴收藏後,相隔5個月,竟又被「別墅大盜」潘培林、「珠寶大盜」陳清課與「馬3大盜」白鴻勝侵入屋內,將他綑綁洗劫保險箱內的現金150萬元,和價值約20萬元的手錶。雖然這3名大盜最後都被逮捕,不過富商「超衰」遭遇也被人議論,在當地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