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張男與陳姓妻子結婚18年,她婚後一直在忍耐丈夫的暴躁脾氣,張男往往為了子女教養、生活瑣事,對她辱罵,或動手毆打,有時喝醉了,或心情不好,甚至將熟睡的母子叫醒,狂飆三字經或飽以老拳,陳女提出醫師診斷書證稱,她的婚姻生活一直籠罩在暴力與言語羞辱的陰影下,以致於罹患憂鬱症。
2017年,陳女不堪渣夫折磨,偷偷跑回娘家,張男氣炸了!不斷傳簡訊威脅她,說要給她斷手斷腳,甚至傳兩人同居時,他未經同意強拍妻子的裸照,揚言要PO上網「讓妳紅!」。
張男多次傳Line羞辱妻子:「妳只是個露奶上班的咖」「當女優不錯啦!斷一隻手還可以領殘障手冊」,甚至在傳裸照威脅後,還說:「妳是不是以為自慰跟不吃避孕藥,身材會比較好,我傳幾支妳的影片,妳自己看看!」甚至威脅道:「去臉書當殘障AV老優吧!」,陳女因為無法忍受,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
法官調查後發現,張男早在兩年前,就宣稱要將妻子的裸照PO上網,且種種威脅、凌辱妻子的事證相當明確,顯然他意圖摧毀妻子人格尊嚴,使其陷入恐懼、不安。法官認為,被告種種舉動,嚴重逾越夫妻互信互愛的婚姻本質,無法讓妻子感受到婚姻的愛與安全,這段婚姻明顯無回復之可能,因此判准陳女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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