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監委表示,本事故有諸多疑點需要釐清,例如邊坡吊卡車為何滑落?若卡車滑落後5至7分鐘,列車才經過,黃金救命的5至7分鐘為何無人通報、相關人員為何毫無作為?到底是人員疏失抑或消極不作為?另外,吊卡車滑落地點為台鐵工務處發包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6年計畫-北迴線」工程工地,該工程採購時,有無考量建置工地安全措施?其監工、複查機制為何?
對此,3名監委將立案調查真相,盤點工安規範及政策,釐清疑點並追究相關人員是否有行政違失責任,以期告慰傷亡者及家屬,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3名監委指出,2016年至今台鐵發生多次出軌事件,2018年才發生造成18人死亡的普悠瑪號列車脫軌事故,現又發生嚴重傷亡事件,是否顯示其採購作業、通報情形、安全管理等均出現嚴重疏失?他們表示,監察院先前已針對該事故進行調查,要求台鐵局除應加強員工危機意識及風險管理,更應探究現有危害與行車事故原因,輔以營運管理作為,以降低危害風險發生;並應強化面對行車事件之緊急應變處理機制,確保乘客安全無虞。
此外,監察院對交通部涉及監督事項疏漏,所致重大行車事故,多次予以糾正,但仍發生此次憾事,監委認為,台鐵局似乎並未記取教訓、落實改善相關疏失、無法建立民眾對台鐵運輸安全信心,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