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由北檢吉組檢察官鄭少珏偵辦,懷疑黃暉庭從2011年起,透過醫院營運中心主任等人陸續將該院「巡迴體檢」及「到院體檢」業務,分別外包給紘瑞及紘昇公司,並分別簽訂合作合約書,由2家公司全權負責處理此類健檢業務。
檢調查出,臺安診所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依法不得辦理「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殊體檢項目。
未料,相關被告有人安排多家企業勞工至臺安診所實施巡迴體檢補檢及「檢查類別02(噪音85分貝以上作業)」等特殊體檢。
檢調查出,一對游姓夫妻檔在2017年間另成立馬斯公司,並設立名字相近的臺安101診所,並於2018年間與臺安醫院簽訂合作意向書,雙方約定以臺安101診所為合作地點共同服務臺安醫院的巡迴健檢客戶。
不過,臺安101診所僅是經勞動部認可為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依法不得辦理特殊體檢。
黃嫌等人被控安排多家企業,改至臺安101診所實施「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其中以執行「噪音作業檢查類別02」特殊體檢案為最大宗。
但檢調懷疑,黃男等人以臺安醫院名義向職安署及勞保局詐領「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費用」,再由衛福部健保局核撥款項給台安院方,總計詐領特殊體檢費用補助款約122萬元。
臺安醫院在1986年興建新大樓,將一般病床及加護病床、洗腎病床、精神科日間病床等特殊病床擴充至近450床,1994年經衛生署評鑑晉級「區域教學醫院」,風評向來不錯,至於詐保真相,有待司法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