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13:13 臺北時間

緬甸華僑在台放火燒死9人 法院判死批無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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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李國輝4年前在中和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高院更二審今(14)日仍判死刑。(警方提供)
李國輝4年前在中和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高院更二審今(14)日仍判死刑。(警方提供)
新北市中和於4年前發生9死火災,時年49歲的緬甸華僑李國輝與蘇姓同鄉因起口角衝突,李國輝竟提著便當假意去看蘇男,結果在3樓梯間潑汽油,並以打火機點火燃燒,火勢迅速蔓延導致4、5樓房客逃生不及,釀成9死2傷的悲劇,警方最後在案發現場附近逮獲李國輝,當時他直盯著火場混亂,冷血行徑令人髮指。
監視器畫面拍下李國輝提汽油入內的瞬間。(翻攝畫面)
李國輝承租新北市中和套房,跟女友分手後,犯後自稱是因為常聽到其他房間傳來同鄉訕笑的聲音,「腦中有聲音」叫他報復,最終,他縱火奪走9條人命,包括北市警員王志偉也葬身火窟,手段之殘忍是聯合國兩公約所訂「情節最重大之犯罪」無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李國輝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李國輝今天並未出庭聆判。
台灣高等法院刑庭發言人黃玉婷表示,更二審合議庭認為,李國輝有直接殺人故意,並非一審所認定的「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俗稱殺人間接故意),採信台大醫院鑑定李國輝「教化困難、犯案時無精神障礙」等判讀,為最嚴重的犯罪程度,且無法排除再犯可能性。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棟分以木造隔間出租的5層樓老舊公寓。(本刊資料照)
更二審認定李國輝犯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殺人罪9罪、殺人未遂罪5罪,依想像競合從一重之殺人罪處斷。為維護社會秩序、確保民眾生命安全,高院更二審決定量處和一審相同的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律師則強調李國輝因吸毒引發精神疾病才會縱火,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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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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