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 11:50 臺北時間

走路突遭警盤查「妨礙公務」 中壢女淚喊:9小時毫無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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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詹姓女子在中壢前往排練室的路上,遭到員警盤查,因而發生糾紛,詹女認為「毫無人權」的拘留過程讓她非常受傷。(翻攝自gracejoy Jan YouTube頻道)
詹姓女子在中壢前往排練室的路上,遭到員警盤查,因而發生糾紛,詹女認為「毫無人權」的拘留過程讓她非常受傷。(翻攝自gracejoy Jan YouTube頻道)
這樣警察是否執法過當?一名詹姓女子今(23日)在臉書上控訴,昨(22日)前往中壢排練室的路上,突然遭一名員警上前質問「你是誰」並下車攔檢,詹女不服雙方展開拉扯,隨後詹女就以「妨礙公務」為由遭上銬帶回派出所。詹女痛批扣押過程中毫無人權、自尊可言,連口渴想喝水都遭到員警們冷嘲熱諷,共9小時沒有自由讓她相當崩潰,導致她無法上課、工作,最後檢察官稱「還要調查」暫時讓詹女回家,網友們都替她的遭遇感到憤怒不已。
一名詹姓女子在臉書上控訴「警察惡行」,她表示昨日前往中壢的排練室路途中,突然被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攔下並質問「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要幹嘛?有沒有帶證件?你叫什麼名字」,詹女認為自己沒有回答的必要,於是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並向員警表示「我要去上課,你可以跟我來,再走2分鐘就會到了,你就會知道我是誰,但我現在不能告訴你任何我的私人資訊」,她還強調「你是男性,我是女性,即使你穿著警察制服,騎著警車,我有權利懷疑你是不是真正的警察,就像你看我走在路上,因為『神情緊張』就合理懷疑我、盤查我、不是嗎?這是公務還是騷擾?」
詹女表示,這名員警不願買帳,也不打算跟隨她前往排練室,只一昧的阻擋她的去路,使衝突逐漸擴大,從原本言語間一來一往,演變成員警將詹女錄影中的手機搶去、伸手拉扯等全武行。隔了一段時間,詹女就被共3名員警上銬,並依據詹女在拉扯中疑似辱罵警「蠢」,以「妨礙公務現行犯」的身分送往桃園市中壢區某派出所。
(轉載自詹慧玲臉書)
詹女怒轟,更惡劣的是,被扣押於派出所後,全所的員警都對作出她冷嘲熱諷、態度惡劣、怒目相視等行為,她表示「似乎我就是畜生、人渣、垃圾。我不能碰觸我的私人物品」,例如當詹女要求喝水時,員警卻不耐煩說「不行,誰知道你瓶子裝的是不是水」、女警員懷疑詹女有錄音錄影,也以搶奪的方式拿走詹女手機,這一切的發展都讓詹女感到心生恐懼。
拘留了2個半小時,詹女遭到手、腳銬伺候,並遭被送往中壢分局庭審,等待過程中冷到全身發抖,牙齒不停打顫,員警們都冷眼旁觀,詹女要求更換隱形眼鏡時,還遭到員警否決自己的人權;詹女說,結束偵訊後,在拿取個人物品時該名員警還不忘最後嗆聲「你最好是沒有犯罪啦,不爽嗎?去陳情啊!」
事後,詹女與朋友會合,她才回想被盤查的理由可能有「警察沒有見過自己、神色看起來很緊張、警察本來就可以盤查自己、因為自己走在大馬路上」等,她無奈表示,原來「神情緊張」是可以被警察當作盤查身分的理由。
詹女在文中強調,光天化日之下發生的男員警對待女性人民的粗暴行為讓她非常不滿及失望,也因為這樣的騷擾及阻撓,害自己失去了9個小時的人身自由、身體受傷、尊嚴盡失、蒙受羞辱、無法工作、上課。
儘管詹女在臉書上痛訴警察的惡行,但中壢分局也提出報告,表示「本案詹女行經中壢區新興路一帶,為本分局治安要點路段,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對其查證身分,並依據第7條相關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相關必要措施,本分局員警在指定路段依法發動盤查並告知攔查事由,過程中詹女不但拒絕提供人別資料供身分查證,更以言詞辱罵執勤員警,經多次警告無效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網友們看到中壢分局的回應,還是為警察是否執法過當及對嫌犯的態度等問題感到驚訝,質疑「台灣警察某部分就是欺善怕惡,我就看過警察遇到吸毒都軟掉,卻會凶流浪漢」「哇!真是難以置信,現在的台灣會有這樣的情況…」「現在還是日據時代嗎?」
(轉載自gracejoy Jan 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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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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