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引發警察執法過當的輿論熱議,就連內政部長徐國勇也發言表示,「警察同仁執勤雖然辛苦,但確保人權仍然非常重要。盼警民相互支持、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桃園地檢在去年10月11日偵查終結,詹女妨害公務罪的部分不起訴,而詹女對攔查的葉姓警員提出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雖不起訴,但她提出再議,目前尚在偵查中。
監察院15日發出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林國明、陳景峻、蔡崇義調查發現,本案中壢分局葉姓警員在欠缺合理懷疑之狀況下,任意攔查詹姓女教師,且未踐行告知程序、漠視受臨檢人之異議,在雙方爭執時,不顧其違法執行職務在先,以詹女脫口「你真的很蠢」為由,依妨害公務罪之現行犯加以逮捕,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不當侵害民眾自由權利。
3名監委表示,中壢分局為求查緝績效,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該分局自行劃定之「治安熱點(區)」隨機盤查民眾,又未落實教育訓練,導致少數員警僅憑個別主觀判斷執法,不當侵害人權。案發後該分局未釐清法律適用,針對缺失進行檢討,導致警察形象受損,且要求所屬於詢問現行犯時,應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違反《警職法》及警械使用條例之相關規定,並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詢問犯罪嫌疑人,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原則。違失情節重大,故提案糾正中壢分局,並函請桃園市警局檢討未盡督導之責。
監委表示,警察執法理念應與時俱進,在追求績效及治安目的達成的同時,亦重視程序完備及精緻執法。故函請內政部警政署應督促各警察機關確實遵守臨檢要件、妥適使用戒具、避免在公眾得出入之辦公場所詢問被告,及落實教育訓練,以兼顧人民自由、治安維護及員警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