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事件源由館長與羅文在網路上,因政治問題互相嗆聲,2019年7月9日羅文於YouTube上傳影片,批評館長是「新民粹型領袖」,館長透過粉絲得知遭批評,於同年9月4日反擊,在直播時怒罵「螺紋保險套就是個雜碎」「羅文我幹XX老XX勒」。
羅文之後對館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館長。一審台北地院審理時,館長否認犯行,辯稱直播是在自嘲保險套產品,他不認識羅文,更沒有罵人,反控羅文想蹭他的知名度,後來館長一改前面說辭,坦承犯行,表示自己願負責任。
一審認為館長本於發洩情緒的動機、目的,採取對羅文人身攻擊的言論,客觀上達到貶損羅文名譽及尊嚴的程度,但審酌陳之漢坦承犯行,並當庭表達願意深切自我檢討,判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館長當庭表示「做錯事我認了」,希望就此了結,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