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林父在林口當地是非常有名的外燴總鋪師,身形壯碩、為人豪邁,有「大象哥」的稱號,在中國大陸也有投資事業,更曾將土地賣給台電公司興建林口發電廠,經濟狀況相當優渥;至於林母則是林父的二婚對象。
林清岳上面有2位同父異母的姊姊,由於林父晚年得子,對林清岳十分溺愛,林國中時就有機車代步,林母還買了當年相當罕見的筆記型電腦給兒子,沒想到林卻荒廢學業,五專只讀了3年就被退學。
輟學後,林清岳與眾多損友流連於妓院、賭場,每次消費都由他買單,家裡每月給他的幾萬元零用錢根本不夠。而在林染上毒品後,為了籌錢買毒,甚至用父母買給他的跑車當起馬伕,負責接送傳播妹及應召女,後遭警方移送法辦,沒了收入來源,只能向父母伸手要錢,還因被父母在朋友面前訓斥他「不長進」而動怒,於是覬覦起家中財產。
警方發現,早在案發前1年,林就找了賴姓女友及其他4名友人,計畫用安眠藥迷昏父母,再製造假車禍讓父母墜下山谷,後因劑量不足失敗。但他並未就此罷手,透過關係找上地下軍火商,打算買衝鋒槍射殺父母,卻因一時露了口風,表示「要幹一票大的」,遭對方哄抬價格而沒買成,最後竟決定用菜刀殺害父母,並跟同夥約定平分父母的遺產、保險金及奠儀。
面對警方偵訊,林清岳侃侃而談自己的弒親計畫,甚至表示行凶當下「殺紅了眼、根本沒有感覺」,還說如果成功奪取父母的財產,第一件事就是要幫好朋友做假牙,還大言不慚地說,父母的錢終究會歸他所有,自由使用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知為何還要經過他們的允許,痛罵是父母對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