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美髮業的30歲方姓男子今日凌晨3時許,駕駛賓士駕車行經台中市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路口時,撞上一名過馬路的70歲陳姓女子,她遭拖行數十公尺,全身有多處重創、頭骨破裂、且無呼吸心跳,被送醫宣告不治。據悉,有目擊的民眾表示,肇事男還到超商買一瓶啤酒喝;而方男受訪時否認肇事前有喝酒。
洪孟楷對此事在臉書以「悲痛!酒駕零容忍、企圖掩飾酒駕更應從重量刑!」為題發文,直指肇事者事發後不是協助救援,而是到超商買酒喝,質疑「是否要掩飾是酒後駕車?」請檢調單位對於「企圖掩飾酒駕」要勿枉勿縱,不能讓此囂張的犯罪者有脫逃的空間。
洪孟楷進一步指出,警方測得方男的酒測值達0.4,因此車禍後買酒行徑啟人疑竇,有魚目混珠之嫌,「讓人分不清是車禍前還是車禍後喝的酒?還是另有所圖?」洪強調,若是下車前就喝酒,事發後還意圖再喝酒來掩飾酒駕,「這絕對法理不容,要從重量刑,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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