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5 12:58 臺北時間

台商持假陰性證明闖國門 桃檢依偽造文書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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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染疫台商持有假陰性證明返台,因體溫超標在機場被攔截,桃園地檢署依法偵辦。(本刊資料照)
染疫台商持有假陰性證明返台,因體溫超標在機場被攔截,桃園地檢署依法偵辦。(本刊資料照)
一名染疫沈姓台商不顧感染風險,在接到正式確診報告前,竟持假造的陰性證明報告自泰國登機返台,因體溫超標在桃機被攔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4日)證實,該名台商涉偽造文書等罪嫌;桃園地檢署目前已主動偵辦決定分案主動偵辦。
桃園地檢署指出,這名台商涉嫌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在防疫嚴峻時刻相關行為嚴重危害防疫作為,且對國人健康造成極大隱憂,實不足取,因此分案主動進行偵辦。
駐泰國代表處2日於臉書指出,泰國北柳府衛生局原於1日欲通報國人沈姓男台商確診武漢肺炎(亦稱新冠肺炎,COVID-19),不過卻發現其失聯,經查後得知他已搭乘5月2日長榮航空BR212班機抵台,因入境時出現發燒症狀,下機後已住院治療。
指揮中心昨日公布案1149為本國籍50多歲男性,1月至泰國工作,5月2日返國,入境時因發燒(38.2度)於機場攔檢,並後送就醫隔離採檢,於昨日確診(Ct值25);已掌握同班機前後二排座位旅客28人列居家隔離。
陳時中昨日於臨時疫情記者會指出,沈姓台商在泰國未取得正式確診報告,因高度懷疑自己染疫而假造陰性報告蒙混登機,目前確定涉偽造文書及偽持陰性報告入境兩項罪嫌,至於是否涉及隱匿疫情會交由法制組調查。
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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