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方男今凌晨駕駛一輛黑色賓士車,撞上徒步橫越馬路、黃暐瀚的70歲母親,不僅輾過陳婦還拖行了50公尺,造成對方重傷送醫不治。方男偵訊時則強調未酒駕,是因緊張才會買酒壓驚,警方酒測發現其體內酒精濃度為0.4毫克,超過法定標準,警方認為他是刻意要掩飾酒駕犯行。
不只堅持辯稱肇事時未酒駕,方男還頻跳針稱「現場真的沒有燈」「我沒看到她」,並直指現場很黑;不過隨著行車紀錄器曝光,可見畫面顯示當時光源充足,是因車速太快煞車不及才會撞上黃母。
母親不幸命喪酒駕的車輪下,黃暐瀚強忍悲痛結束行程後已南下奔喪,而他2016年曾發長文譴責酒駕累犯將值勤的警員撞到截肢,他痛批「一個移動的不定時炸彈,過去兩年多來,居然就這樣天天在馬路上『無預警的移動』,也在路上的你我,能不害怕嗎?」因此呼籲立委應修法加重酒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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