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8 17:53 臺北時間

【防疫旅館連環爆】諾富特「一錯一罰」 桃市府:累計裁處1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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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桃園市政府指出,諾富特飯店一館未經市府核准成立防疫旅館,依違規時程逐日計罰,已累積裁處126萬元。(本刊資料照)
桃園市政府指出,諾富特飯店一館未經市府核准成立防疫旅館,依違規時程逐日計罰,已累積裁處126萬元。(本刊資料照)
華航諾富特飯店發生武漢肺炎(亦稱新冠肺炎,COVID-19)群聚感染事件,經查其一館未經桃園市府核准成為防疫旅館,擅將部份樓層作為航空公司機組員檢疫旅宿與混居情形,已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桃市府衛生局今(8日)指出,諾富特未依指揮中心非防疫旅宿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與居家隔離者規定,若依違規時程逐日計罰,累計已裁處126萬6,000元。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諾富特飯店擅將一館作為國籍航空公司機組人員檢疫旅宿,直至今年4月28日止(4月29日飯店辦理清空作業),未經市府核准自公告之日起算共計長達211天,依違反交通部公告規定,考量其所造成之社會風險與社區防疫負擔,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按日處6,000元罰鍰,總計126萬6,000元。
衛生局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國外入境人員須落實居家檢疫規定,桃園市府秉持嚴謹專業防疫與服務市民態度,陸續成立多間防疫旅館,考量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公司機組人員使用需求,確認符合指揮中心防疫旅宿指引情況下,在諾富特飯店二館成立機組人員檢疫旅館。
根據指揮中心決議,國籍航空公司可訂定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實施,交通部民航局後續依此公布「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供國籍航空公司依循。此外,根據交通部公告「未申請為防疫旅宿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處。
衛生局強調,諾富特飯店群聚感染事件反映未經檢核與定期督導之防疫旅館,可能存在防疫破口,桃園市府將全力防堵,未來亦將持續配合中央共同執行防疫相關政策,共同守護民眾健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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