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新明日報》報導,甄女在去年8月與該名男租客簽訂1年租約,她表示,對方當時急著要租房,因此「看了床位後,當天就簽合約搬進來」,沒想到對方卻有許多不良的習慣,讓甄女和其他租客感到非常困擾。
甄女表示,男租客的床位位於客廳,他卻經常熬夜滑手機,打擾其他租客休息時間。她指出,男租客經常弄壞家具,包括床架、抽屜和廁所開關等,還時常弄丟大門鑰匙,非常不負責任。
甄女透露,該名男租客住了8個月,她至少撞見5次對方上廁所不關門,讓她相當崩潰,雖曾多次勸說對方改善此行為,不要造成其他租客的困擾,對方卻不以為然,一直重複同樣的行為。
最後,甄女忍無可忍和男租客攤牌,並給對方2個選擇「報警處理或私下解決,賠償受損的物品及精神損失」,但因賠償金額太大,雙方因此發生爭執,最後只得報警處理,由警方將男租客帶回警局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