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2018年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入獄,卸下花蓮縣長職務,隔年4月刑滿釋放後,年底即投入花蓮立委選舉,並於2020年1月以無黨籍身分,挾著地方人脈,以及妻子徐榛蔚擔任花蓮縣長的執政優勢,擊敗尋求連任的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以及國民黨提名的黃啟嘉,成功重回立院。
然而傅崐萁又因內線炒作凱聚等股票等案件,去年遭高院判刑2年10個月,由於判決中並不包含「褫奪公權」,因此不影響立委職位,且在入監期間仍可領取立委薪水,因此屬「帶職入監」。原定5月26日入監,卻在25日下午突然提前自行到地檢署報到,被送往花蓮監獄。
傅崐萁去年是炒作凱聚等股票入監,而在發監後,又因合機炒股案,以及與徐榛蔚「假離婚」案,各被判刑8月、6月,後2案已執行1年1月刑期完畢,高檢署聲請將傅崐萁3罪合併判處,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刑為3年10月。
今年3月,傅崐萁在獄中申請假釋,根據矯正署規定,假釋案審議的實質要件,須受刑人具有悛悔實據,即監獄於執行中,應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規定分別就受刑人作業、操作、實任分數等考評結果,審核其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在監表現、再犯風險,以及考量他已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失,認為傅已有悛悔實據,且執行率已達57%,上月獲假釋審議委員會初審通過。
矯正屬在複審1個多月後,今日通過其假釋案,接著發公文給花蓮地檢署與其所在之自強外役監,傅崐萁約在一週內可出獄,回到立法院行使職權,屆時他也將成為首位以假釋犯身分行使職權的立委,法務部長蔡清祥被問到,若被假釋犯質詢是否會尷尬?蔡清祥表示不會,強調法務部向來依法行事,該做的事會繼續做,該說的也會說,與傅崐萁的身分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