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司法》規定,公發公司無法僅以線上召開方式完全取代實體股東會,再加上實務上也有操作困難,所以金管會仍嚴守股東會在6月底前舉行。
不過,朝野立委認為,目前疫情嚴重,為避免群聚,應該將今年股東會召開期限延後,不限於6月底前一定要召開。
黃天牧表示,會盡力朝此方向規劃,一旦決定後,「就不能有選擇」。但股東會前停止過戶後有許多作業,延後舉行須有配套;延期前後的股東可能有差異;最關鍵的是若有經營權之爭的公司或要董監改選,都會因延期受影響。
經濟部次長陳正祺說,經濟部同意非公發公司因疫情申請延後股東會召開,至於公發公司尊重金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