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下午2點左右,19歲王姓男子與同班公車上的小萱(化名)都在中華科技大學站下車,王男見全身穿著運動套裝的小萱只有一人,竟然起了歹念,一路尾隨小萱至登山步道。王男隨後見旁無他人,便從小萱後方撲上並撫摸臀部,過程中小萱一度想轉身逃下山,卻被王男抓住手臂阻擋,還把女方推倒在登山步道旁的草叢中。
王男接著開始強吻小萱的臉部、嘴巴與鼻子,還隔著女方衣物搓揉胸部,甚至撕破小萱的運動內衣,並隔著褲子用生殖器磨蹭受害者的下半身。小萱當下不斷大喊:「我有心臟病!」王男聽到後被嚇到,於是停止猥褻動作並往山下逃,為了怕被別人認出,還把原本上半身穿著的藍色帽T脫下丟在步道旁,企圖避嫌。
事後小萱提告,未料王男的辯護人竟以加害者患有「廣泛性發展障礙」(非典型自閉症)、非特定之雙相情緒障礙症等心理疾病辯駁,須服用藥物才能克制性慾,請求法官減輕其刑。
然而合議庭認為王男聽聞小萱喊叫聲後,清楚瞭解若不停手猥褻可能會使受害者心臟病發、甚至死亡,猥褻後的逃跑過程中,還知道要丟掉上衣來隱匿犯行,客觀上的種種證據都指出王男顯然未達「因為精神障礙而導致不能辨識犯法行為」,且王男本應長期規律服藥卻擅自停藥,因此認為加害者之背景不足以引起同情。
審理時,小萱與王男達成20萬元和解,並願給緩刑機會,王男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賠償給受害者,依約首期為1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最終以強制猥褻罪,將王男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