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陳姓員警的爭議言行,航警局表示,陳姓員警在網路發布不當言論,影響警譽,核予記過調職,並函請警大依規定審查入學資格。
航警局指出,陳姓員警所述內容均屬其個人行為,與同仁落實各項安全勤務、查槍緝毒、協助防堵疫疾入境的工作辛勞,不符實情。嚴重打擊其他基層士氣且造成外界觀感不佳,經審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警察人員服務守則》《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品操風紀,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其工作單位。
警大同時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姓考生行為違反警政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的品操風紀規定,受記過1次處分,依學校110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規定,應考人或參加考試成績達錄取標準者,於報名後至入學報到前,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處分,撤銷考試資格。經6月16日召開招生委員會審酌事實並討論後,決議撤銷他的考試複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