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檢控書指出,5名被告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因此違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罪行重大者可判囚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
張劍虹、羅偉光昨(19)日於西九龍法院應訊,控方則指被告無須答辯,以警方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時,沒收超過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警方需要時間調查,申請延後至8月13日,法官裁定同意。控方同時也反對2人保釋。
儘管兩人申請保釋時提出願意支付保釋金、辭去《壹傳媒》、《蘋果日報》所有職務等條件,申請仍被法官拒絕,兩人均放棄8天保釋覆核,須羈押至8月13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