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響應政府紓困措施,全體22家壽險公司決定自7月1日起,參照勞工保險紓困貸款做法,開辦經濟弱勢保戶保單借款利率優惠方案,申請人於每家投保的壽險公司申請額度累計最高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適用利率為年利率1.28%,優惠利率期間為3年,期滿後如仍要續借,則回歸該保單原借款利率計息。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要保人,可提出申請:
- 身心障礙者。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
- 符合政府個人紓困補助條件者。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致經濟困難者。
其中,第5點條件分有雇主類型、無雇主類型,只要經服務人員判斷符合經濟困難者即可申請。(有雇主類型:客戶表達自己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而減少獎金等實質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者;無雇主類型:客戶表達自己無雇主,包括但不限於攤商、自營商、自由工作者等,因營業收入下降或暫停營業導致經濟困難者。)
CFP理財規劃顧問蔡政良表示,保單借款和保單紓困有借款即時性特色,通常中午前送件申請,當天即可核撥入帳,適合做為緊急時的週轉金,「保單紓困雖然優惠年利率1.28%,但還是受限於保戶投保的保單本身已累積多少保單價值可以借,而且一家保險公司僅能核貸10萬元上限,如果擁有多家保險公司的保單,且都具有足夠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在這波保單紓困政策下較有利。」
不過,蔡政良提醒,借了保單紓困貸款還是要歸還,保戶要留意還款期間,以維持保單保障效果,否則若不慎導致保單停效,又在停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負理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