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蔡姓女子偷吃已婚的陳姓男同事,而陳男妻子得知此事後,氣炸將蔡女告上法院。陳男妻子指出,蔡女明知老公陳男已婚,卻在2019年4、5月間,趁著出差時與老公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更是大膽繼續交往,之後還利用休假到苗栗、台南,宜蘭等地出遊,並以每個月約3、4次頻率性交,彼此還會互傳曖昧鹹濕對話,裸照及下體照等影像。
法院調查顯示,有關陳妻主張蔡女侵害配偶權部分,除陳男提出的自白書,還有雙方對話紀錄,有互相傳裸照以及下體照佐證,且蔡女還曾說:「你啾啾變成我形狀了,每次你放進去,就很想尿」,陳男則回應:「我喜歡那種姿勢呀」「看你被我戳的樣子,還可以吃妳的咪咪」,露骨訊息極多。
對此蔡女卻表示,自己是遭到陳男性侵。蔡女說陳男常藉機觸碰她的肩膀及胸部,還以性暗示言語性騷擾,有次自己喝醉意識不清,就遭陳男性侵,並非合意性交。而互相傳裸照和下體照等行為,也是遭陳男誘騙。而交往一事,蔡女說陳男透露自己和老婆婚姻不幸福,並誆騙她2人的關係是「經老婆默許」。
陳男妻子則控訴,去年4月老公陳男和自己坦承出軌,自己精神上已經飽受折磨,蔡女的弟弟竟還要老公陳男離開工作地,她痛批蔡女身為侵害配偶權的一方,不僅無絲毫道歉,反而栽贓陳男性侵,顛倒是非黑白,對她求償金神撫慰金100萬元。
不料蔡女竟反駁,認為陳男妻子將她扭曲成「破壞婚姻幸福的惡魔」,還在電話中辱罵她「怎們不去死一死」「是妓女、免費的玩具」,導致自己情緒崩潰,所以蔡女反而對陳男妻子控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30萬元。
法院指出,陳姓男子及蔡姓女子類似「露骨對話極多」,根據雙方調情內容,2人不只早有性交行為,且發生頻率不低。至於蔡女雖稱遭到陳男性侵,但從對話中顯示,完全看不出陳男有利用她酒醉硬上的行徑,反而是傳達濃情蜜意,蔡女是空言指控無法舉證。
法院審酌,蔡女明知陳男有老婆,仍私下交往、性交,還互傳露骨對話以及裸照等,破壞對方婚姻情節重大,判處蔡女應賠償陳男妻子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