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檢警調查綜合各項證據後,確認遊覽車的煞車、排檔及離合器系統均可正常運作並未故障,當時遊覽車司機游志豪在限速40公里的蘇花公路彎道前,疏忽未降檔,以5檔高速檔持續行進,還不當用油壓減速器(即電子閥減速器)替代煞車使用,導致無法有效降低車速。
根據《聯合報》報導,年僅22歲的呂淑楨原是大三學生,孝順的她陪伴父母出遊,據稱她的座位原本在第5排,但聽說後排較晃易暈,於是體貼父母互換座位到第9排,卻遭逢不幸。後來家屬將她的身故保險金捐出並購置一輛復康巴士捐給新北市政府,幫助身障者。
呂母今天聽聞案件偵結起訴說,「我能理解司機也不會願意故意殺人,相信他會一輩子受良心譴責。但因為他的錯,造成我們全家人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大悲痛,一個善良的小女孩就這樣沒了。」
呂母認為,地檢署偵查終結,顯示這起車禍肇因於人為疏失和車輛結構安全等相關問題,還是很心疼女兒的年輕生命就這樣莫名其妙白白犧牲,心好痛!「她沒有任何過錯,行車前安全影片宣導要繫安全帶,於是我們都很認真、守本分地繫上安全帶,遊覽車卻依然無法保障乘客的安全。」
呂母無奈地說,「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遊覽車安全性。以前我們都以為繫安全帶能保護自己,但我家妹妹的悲劇卻是安全帶都無法發揮保護功能所造成。」「我無法接受這家遊覽車公司幫我們安排的車輛,為何會讓乘客座椅飛出車外?難道以後搭遊覽車也要自備安全帽?」
她再次疾呼,希望這起6死悲劇,讓政府主管機關幫所有乘客、消費者把關,請更重視人命價值、更認真檢討加強大客車車體結構安全,以及駕駛行為與行車安全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