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旬,宜蘭縣警局1名游姓員警,因收受大鬧派出所的礁溪分局偵查隊小隊長8萬8千元和解金,未將小隊長移送法辦,被宜蘭地檢署依縱放罪起訴,至於涉嫌貪汙部分,因為他將和解金捐出、沒有所謂對價關係,最後獲不起訴處分。
拿著游姓員警的起訴書,知情人士A先生氣憤地告訴本刊:「宜蘭縣警局20名中、高階警官為了保住官位,竟然設計、整肅依法辦案的基層員警,讓游背了大黑鍋,令人不齒!」
A先生表示,這起誇張案件發生在2018年10月16日凌晨3點,當時游姓員警正在礁溪分局忠孝派出所值班,一輛計程車突然開到門口,原來礁溪分局偵查隊邱姓小隊長喝得爛醉,司機不知道他要去哪,只好載他到派出所。游不認識邱,但邱一再表明是自己人,卻拿不出任何身分證件,游自認無法處理,於是請在外巡邏的值班主管、陳姓副所長回所協助。
不久,陳姓副所長與鄰近的美城派出所李姓所長到場,認出計程車上的男子就是邱姓小隊長,陳於是把邱請下車;不料,邱卻不斷對游姓員警飆罵三字經,游知道他喝醉了,不予理會,請陳直接將邱帶離。
不過,邱姓小隊長卻賴在派出所門外不肯離開,還持續辱罵游姓員警,游打算制止邱繼續飆罵,沒想到邱卻大動肝火,動手拉扯游,導致2人重心不穩,通通摔倒在地,2人的身體、手臂及膝蓋因此多處擦、挫傷。
陳姓副所長見狀況不對,趕緊將2人攙扶起來,游姓員警不甘受辱,要求邱姓小隊長道歉,或許是怕衝突越演越烈,陳及李姓所長打算將邱直接帶走,游則高聲質問:「你們要縱放妨害公務的現行犯嗎?」2人才把邱放開。不料,邱竟像脫韁野馬一般,對著游拳打腳踢,游也不甘示弱,將邱壓制、上銬,並對邱宣讀妨害公務罪名以及3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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