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官及長輩的勸說下,游姓員警只好就範,收下8萬8千元,與邱姓小隊長和解,後續複訊筆錄則交由礁溪分局偵查隊葉姓偵查佐負責訊問、製作。葉告訴游,偵查隊長指示,把案由改成傷害、公然侮辱,意即不追究妨害公務的刑責,並且要游在複訊筆錄上,把現行犯解送程序改成對邱逕行「保護管束」。
A先生告訴本刊,依規定,警方實施保護管束須填寫一張「保護管束單」,這張單子雖是由陳姓副所長填寫,但陳卻未簽名負責,而是直接蓋上游姓員警的印章,結果這張涉及偽造文書的單子,竟成為日後游背黑鍋的證據。
值得一提的是,游姓員警接受葉姓偵查佐訊問時,王姓偵查隊長不僅帶著邱姓小隊長在一旁觀看,更指示葉要問游:「嫌犯有沒有妨礙執行勤務?」也指示游要回答:「沒有。」在游的配合下,這份「息事寧人」的筆錄終於在下午2點完成,本該被移送法辦的邱,也跟著王姓偵查隊長等人揚長而去。
為避免爭議,隔年5月,游姓員警將和解金全數捐給慈善機構,原以為事件就此落幕,沒想到同年10月,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會同宜蘭縣警局督察科,將游帶回偵訊,最後還以貪汙收賄、縱放人犯為由,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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