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去年9月間,女網友與閨密相約到信義區夜店,但不放心一行人都是女性,便邀請陳男一同前往,陳男也一口答應,然而當晚女方與其他異性互動親密,陳男被晾在一旁,只有顧包包、置物櫃鑰匙的份,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起身到夜店外吹風。
這時女方想起置物櫃鑰匙還在陳男身上,於是追出夜店外,但陳男一言不發跳上計程車,女方只好跟著上車,途中陳男要求司機靠邊停,表示要獨處談話,沒想到司機下車後,陳男氣沖沖質問被害人怎麼可以跟別人相好,隨後不顧對方意願霸王硬上弓。
庭訊時,陳男強調雙方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且由於當時太緊張,並未發生性行為。不過檢方調閱2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為此事向被害人道歉,因此不採信陳男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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