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辦案那麼久,黑幫大哥、角頭老大看過不少,但像他如此心狠手辣、犯案累累的,實在是不多見,尤其是撞死4名無辜民眾的車禍頂包案,更是天理難容!」談到前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當年逮捕他的資深警官林建全仍難掩氣憤。
屏東角頭 撞飛六人
他回憶說,綽號「大頭仔」的林豐德是屏東潮州、竹田一帶的角頭,有擄人勒贖、殺人未遂等多項前科,在地方橫行的他,身上不僅有各式長短槍械,甚至還有手榴彈,1990年代,更被警政署列為十大槍擊要犯。
由於林豐德犯下多起重大刑案,警方蒐證完備後,1997年攻堅圍捕,擁槍自重的林憑藉強大火力,在屏東萬大橋下的工寮與警方駁火,互開近百槍,林雖負隅頑抗,仍被優勢警力逮捕歸案,最後遭判20年徒刑定讞,入獄服刑15年後,2012年假釋出獄。
不過,重獲自由的林沒有改過自新,反而靠十大槍擊要犯的名號,在屏東吸收不少小弟,還開起賭場,甚至販賣毒品,繼續魚肉鄉里。
2012年10月20日凌晨,他駕駛一輛俗稱「大七」的黑色BMW七系列轎車,高速行經屏東縣東港鎮興農路、新厝路口,結果不慎從後方衝撞剛看完繞境慶典的羅姓夫妻一家4口,及歐姓、王姓民眾騎乘的2輛機車,6名無辜民眾當場噴飛,機車還起火燃燒。
眼見撞上無辜民眾,林豐德肇事後第一件事,並不是通報警消協助,而是打電話給自己的兒子林健郡,想辦法協助他逃離現場。
子助逃逸 找人頂罪
林健郡接到電話後,開著休旅車趕到現場,並讓林豐德開走逃逸,最後再搭乘陳姓小弟的車離開,把車頭撞爛的BMW轎車留在現場。不久,路過民眾發現傷重倒地的6名傷患,立刻打119九求助,雖然送醫急救,羅姓夫妻及歐姓、王姓男子等4人仍回天乏術,僅羅姓夫妻一對年幼兒女逃過死劫。
這起4死2傷的重大車禍,肇事者還逃逸,震撼純樸的東港小鎮,各家媒體競相大幅報導,警方絲毫不敢馬虎,投入警力積極偵辦,但因缺少路口監視器等關鍵證據,案情一度陷入膠著。
直到當天晚間,一名從事養殖業的50歲陳姓男子主動向警方投案,供稱案發前與林姓、吳姓友人吃薑母鴨,車主林姓友人因有醉意,請他代駕,不料闖下大禍,他因為沒有駕照,才會逃離現場。警方雖然對陳男的說法存疑,但還是先將他移送法辦,並繼續追查相關疑點。
警方調查,肇事的BMW轎車登記在林豐德名下,由於林身分敏感,加上他同年9月還涉嫌教唆7名小弟,對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的住宅和坐車開槍,正由刑事警察局偵辦中,警方懷疑肇事者就是林本人,因怕假釋撤銷,才找其他人頂罪。
警查通話 主謀露餡
為釐清真相,刑事警察局與屏東縣警局東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採集BMW車上的生物跡證,並調閱林豐德、林健郡及投案陳男等人的通聯紀錄、手機基地台訊號,結果發現林在案發後曾密集聯絡一名陳姓小弟,投案的陳男正是他的父親。
警方調查,案發後林健郡用人頭手機打給陳姓小弟,要他開一輛車到現場接應林,結果到了現場被路過民眾發現,揚言報警,林等人自恃是地方惡霸,與民眾爆發口角,最後林豐德父子要求小弟留在現場頂罪,隨後便相繼駕車離去。
陳姓小弟見死傷慘重,十分害怕,決定逃回家,並把狀況告訴父親,由於父子倆都是林豐德的手下,2人都明白江湖規矩,幾經商量,決定由年紀較大的父親出面投案,希望不要讓年輕的兒子背上犯罪前科。
至此,林豐德父子以為計畫縝密,殊不知早被警方料到,還故意不動聲色,讓一夥人繼續串供,期間,警方並查到林有3支手機,其中一支人頭機很少用,案發後林幾乎沒用經常使用的手機打電話,反而頻繁使用人頭機,警方因此更加確定,林就是頂包案的主謀。
蒐證告一段落後,警方打算以證人身分約談林到案說明,但因媒體大幅報導,林擔心東窗事發,準備逃亡,警方立刻聲請拘票,最後在東港鎮一處工程行將他緝捕到案。警方偵訊時,林不改狡猾本性,對一切指控均矢口否認,宣稱當天開車的人不是他,而是出面投案的陳男,對於林的說法,陳姓父子因忌憚林心狠手辣,深怕事後遭遇不測,根本不敢反駁。
不過,警方拿出通聯紀錄及監聽證據打臉林豐德,並一一突破共犯心防,加上在肇事車輛駕駛座的安全氣囊,採集到林豐德的DNA,鐵證如山,這件轟動一時的肇事逃逸頂包案,才算宣告偵破。
針對此案,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偽證等3罪,對林豐德提起公訴,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過失致死部分,很快被判刑1年10個月定讞,但肇事逃逸及偽證罪,則一直上訴到更一審。
更一審法官認為,林豐德假釋期間不知警惕,釀成重大死傷事故,事後不顧被害人死傷、卸責逃逸,要人頂替,讓被害人家屬求償困難,且審理期間虛詞狡飾、態度不佳,因此將他重判7年徒刑。林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終於定讞,除了相關刑期,林還必須服完剩下的5年假釋餘刑。
惡貫滿盈 入獄不改
2012年底,林豐德進入屏東監獄服刑,但他還是沒學乖,2015年10月間,他與一名馮姓管理員勾結,協助他夾帶香菸、茶葉入監,馮因此被判刑3年6個月,林也被移監至台南監獄,沒想到他在南監又違規,2017年1月再被送到綠島監獄服刑。
隔年,綠島監獄蕭姓管理員因積欠賭債,主動找上林豐德商借12萬元,林與蕭達成協議,由蕭夾帶毒品、香菸、檳榔、威士忌和手機供林使用,後來被檢舉查獲,林、蕭遭起訴,今年3月,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判林3年、蕭7年半徒刑,讓林繼續為他惡貫滿盈的人生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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