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藍坤田為現任體育署組長,簡任11職等,根據《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條規定,次長級人員、大使、駐外代表、公使、其他特任(派)人員、簡任第12職等以上領有各該職等全額主管加給人員,得乘坐商務或相當之座(艙)位,其餘人員乘坐經濟(標準)座(艙)位。因此,藍坤田並不符搭乘商務艙的規定。
對於藍坤田搭乘商務艙前往日本,體育署今日回應表示,有關資格問題,當時未能及時察覺機位未符合《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確有不妥,已深切檢討,並將自行補足商務艙差額,至回程部份,已安排經濟艙座位。
體育署表示,為確保選手安全,行前經與防疫團隊討論、評估,決定代表團(最大團)採取包機形式出國,並為防疫安全,以空間較大之區域,分散座位,降低代表團間近距離接觸風險。本次去程包機為330空中巴士,共有313個座位,36席商務艙座位、277個經濟艙座位。因選手人數眾多,故安排坐在空間較大之經濟艙前艙,以「旁邊無人、前後排無人」的方式分散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