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從2014年說起,當時T男與年僅19歲的W女「奉子成婚」,隔年5月生下茹茹,一家三口住在T男彰化老家,W女似乎無法適應婚姻生活,整天沉迷網路交友世界,疏於照顧女兒,T男因此屢屢與她發生爭執。
就在茹茹6個月大時,T男發現W女跟20歲的H男互傳曖昧訊息,忍無可忍的他痛斥W女一頓,過沒幾天,W女留下一句「我想出去靜幾天」的訊息,就帶著女兒人間蒸發,完全聯繫不上。T男事後得知,原來老婆跟H男私奔回台東娘家,過著同居生活。
沒想到,想人再次聯繫已是茹茹的死訊。接到通知的T男趕到醫院時,只見到親生女兒冰涼的遺體,小小的身軀上不只頭部有明顯外傷,連腹部也有大面積瘀青,手臂還有多個咬痕,讓他看了心疼不已。
至於茹茹的母親W女跟男友,並沒有太多意見,只表示希望讓茹茹的遺體盡早火化,但不僅T男不肯,就連負責相驗的檢察官也發現事有蹊蹺,下令禁止火化,展開調查。
全案審理期間,法官詢問茹茹腦傷及脾臟破裂等問題時,W女先稱:「女兒踢腿導致自己後退撞到牆。」後來改口說:「女兒從椅子側翻倒地,摔到頭。」還說茹茹凝血功能異常,是所謂的「玻璃娃娃」,她幫茹茹擦藥,不慎造成大面積瘀血,願意承擔過失致死的責任,但是絕對沒有凌虐女兒。
不過,W女的說法被狠狠打臉,法官徵詢專家意見後認定,凝血功能異常不足以造成茹茹的死亡,W女身為母親,卻矯飾開脫,將死亡責任全數推給已故的女嬰,根本是在狡辯卸責,沒有真誠悔悟,惡性甚重,因此將她依傷害致死等罪,重判14年有期徒刑。
至於H男,法官認為,他跟茹茹非親屬關係,雖然有用腋下夾壓的方式虐待茹茹,但並不是致命傷,加上他曾通報將茹茹送醫,良心未泯,因此只依傷害罪輕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為此案畫下句點。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