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05:58 臺北時間

【辣手殺嬰小媽媽3】亡命鴛鴦人間蒸發 落網日期藏靈異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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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女嬰週年忌日當天,警方在墾丁大街的按摩店逮到W女及H男。(東森新聞提供)
女嬰週年忌日當天,警方在墾丁大街的按摩店逮到W女及H男。(東森新聞提供)
沒想到W女和H男不想面對法律制裁,遭起訴後,W女只出過一次庭就沒再現身,H男更從頭到尾都沒出庭,由於屢傳不到,警方也找不到人,法院除了發布通緝,還特別召開記者會,痛斥二人的惡行,誓言一定要將二人逮捕,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時任台東縣警局台東分局偵查隊長的許建坤告訴本刊,為了緝捕W女及H男,警方深入訪查得知,H男曾經在屏東工作,交友圈與墾丁有相當大的地緣關係,因此多次派人前往查緝,卻一無所獲。
許建坤研判,H男曾在台東的按摩店上班,熟知按摩店的運作,逃亡期間可能會回老本行賺錢過活,所以特地發文給屏東警方,請他們多加注意墾丁大街的按摩店,是否有這對亡命鴛鴦的身影,但將近1年過去,W女及H男依舊逍遙法外。
所幸法網恢恢,2016年11月中旬,W女及H男在墾丁大街的一間腳底按摩店,被派出所員警逮個正著,原來二人正如警方研判,為賺取逃亡期間的生活費,在按摩店負責打掃,低調度日。由於二人並不是按摩師,不用與客人面對面接觸,才順利躲了快1年都沒被發現,卻在茹茹週年忌日當天,被警方逮個正著。
時任台東分局偵查隊長的許建坤,向本刊詳細說明偵辦經過。
到案後,H男向警方謊稱:「茹茹不是我們虐死的!」W女也否認犯案,二人還辯稱不知遭通緝,才沒有出庭說明。簡單製作筆錄後,屏東警方當天就將二人解送台東地方法院歸案,法院認定二人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將二人裁定收押禁見。
全案審理期間,法官詢問茹茹腦傷及脾臟破裂等問題時,W女先稱:「女兒踢腿導致自己後退撞到牆。」後來改口說:「女兒從椅子側翻倒地,摔到頭。」還說茹茹凝血功能異常,是所謂的「玻璃娃娃」,她幫茹茹擦藥,不慎造成大面積瘀血,願意承擔過失致死的責任,但是絕對沒有凌虐女兒。
不過,W女的說法被狠狠打臉,法官徵詢專家意見後認定,凝血功能異常不足以造成茹茹的死亡,W女身為母親,卻矯飾開脫,將死亡責任全數推給已故的女嬰,根本是在狡辯卸責,沒有真誠悔悟,惡性甚重,因此將她依傷害致死等罪,重判14年有期徒刑。
至於H男,法官認為,他跟茹茹非親屬關係,雖然有用腋下夾壓的方式虐待茹茹,但並不是致命傷,加上他曾通報將茹茹送醫,良心未泯,因此只依傷害罪輕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為此案畫下句點。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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