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SNA》卓君澤報導,本次共有12位台灣裁判前往東奧執法,包含網球的王薏婷、羽球的郭邦賢及張文蔚、5對5籃球于容、3對3籃球蘇宇燕、棒球的紀華文、競技體操的周翠華及童俊傑、射箭潘昱璇、運動攀登黃偉齊、舉重楊素冠、跆拳道巫雨庭。
不過,這些國際裁判雖然跟選手一樣代表國家,卻因不屬於任何一個主管機關,不但沒有國光獎金,整個奧運期間領到的薪資也只有每日1萬日圓(約新台幣2,548元)或100美金(約新台幣2800元),加上不涵蓋在中華奧會或體育署的防疫計畫中,裁判除了要施打完2劑疫苗,還得在出發前96小時內,自費進行PCR採檢2次陰性,回台灣後的隔離也要自理,一切都要孤軍奮戰。
于容指出,他曾致電疾管署、中華奧會、體育署詢問,能否將裁判的返國隔離事宜納入代表團一併處理,卻都得到「裁判不屬於代表團」的回應,讓他感嘆,沒想到走到了世界頂尖,反而成為孤兒。
報導指出,其實單項協會可以透過國際體育事務人才跟體育署申請補助,但能否申請成功還是要看體育署如何認定裁判的存在,曾有裁判建議中華奧會將國家裁判視同奧運參與人員,裁判對於台灣在國際人脈是有助益的,由單項協會培養國際奧運級裁判,台灣在國際賽場上才有話語權,不會老吃悶虧。
而相關消息經曝光後,體育署已發函給各個協會,協助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