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攤出監聽譯文,董俊褘整個傻住,眼看無法再隱瞞,只好一五一十地交代案發過程,坦承充當白手套,並供稱曾代墊部分賄款,還咬出中工與其他營造公司協議虛增拆除、土方清運、連續壁及支撐工程款等費用,再將浮報的工程款挪作給張大偉的賄款,董的供詞也讓檢方成功聲押張大偉獲准。
知情人士透露,中工透過董俊褘四度親送賄款給張大偉,第一次是2017年中秋節前夕,董如願向中工拿到拆除工程後,即自籌600萬元裝進柚子紙箱,親送到張大偉當時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的透天厝,張見錢眼開,竟然又要求董另外再付200萬元給王姓女友人,董也爽快答應並自籌代墊,款項達800萬元。
同年底,董俊褘找來另位廖姓土方業者,一起向中工承包廢棄物清運工程,由廖在2018年1月向樹林農會貸款1,000萬元作為謝禮,再由董將賄款裝進手提包,送到張大偉另個桃園住處,當董開車到張居住的桃園市「豪情世家」社區大門,張即坐上車指示董在住家附近繞圈圈,確定未遭跟監,才帶董回家,並在餐桌上清點賄款,確認款項無誤再全數收下。
之後第三及第四次的行賄過程雷同,在中工採購發包處經理張世文的安排下,由董分別在2018年8月23日及9月26日,二度前往沈慶光位於中工13樓的辦公室,由沈各將500萬元現金放入手提袋內,透過董交給張大偉。
董俊褘拿到賄款後,依約到張桃園住家門口等候,再坐上張的座車副駕駛座,由張開車到社區地下一樓停車場,董才將各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手提紙袋交給張點鈔,但沈慶光偵訊時對此全盤否認,強調他是軍人出身,絕無行賄。